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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把律师推向了坟墓?  (http://cmr2025.libanghong.com/dispbbs.asp?boardid=27&id=73116)

--  作者:karote
--  发布时间:2007/5/15 19:28:22
--  谁把律师推向了坟墓?

律师,这个曾经满载着光荣与梦想,让无数人羡慕的职业,如今已经风光不再。巨大的贫富差距让少数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骄傲,然而,贫穷和孤独却在不断地折磨着那些带着梦想和希望跨进这个行业的新人们,他们都发誓要干出一番事业,要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奋斗终生,令人遗憾的是,残酷的现实无情的撕碎了他们的理想。于是乎,有的人看破红尘愤然离开,有的人随波逐流一起堕落,就像张爱玲笔下的葛薇龙,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当青年律师改行收垃圾,改行当洗脚工,而他们离开的理由仅仅是“我要饭吃”,当他们带着对律师业生态环境的失望甚至是绝望离开的时候,我们又想到了什么呢?对于我们的社会来说,难道损失的仅仅是几个热血沸腾的青年吗?当然不是,和他们一起离我们远去的,还有法治的理想和希望,还有公正、公平和正义,还有律师业的兴旺和发达,还有对法治环境的一声声长叹,悠长悠长......   时至今日,依法治国的理念似乎早已深入人心。人人依法、事事依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社区等等口号布满了大街小巷,法治之景,不可谓不壮观!与此同时,律师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律师是社会的精英,这几乎是个不争的共识。律师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引人注目,一个呼风唤雨,住别墅,开名车,衣着光鲜,身份显赫的“高收入群体”就此诞生了。   功利也罢,理想也罢,年轻的学子们带着满腔热情前赴后继地奔赴各大院校学习法律,期待着有一天能在法律的舞台上一展拳脚。于是,才有了今天浩浩荡荡的司法考试大军。他们以为,靠着自己的打拼就一定能赢得一片天空,他们以为今天的社会已经不再或者即将不再是一个关系社会,然而,熟练的业务水平并没有换来真实的案源,执着的追求带来的却是深深的迷茫。现实无情地证明了他们的选择是错误的。有人说:年轻人犯错误就连上帝都会原谅他的。是的,年轻人总是容易犯错误,总是容易被蛊惑,这也许就是年轻所要付出的代价吧。困惑迷茫之际,总有前辈语重心长地告诫他们:“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可是聪明的,用脑子想一想吧,眼下的问题是:这冬天怎么过啊?于是乎有人发出了“我要饭吃”这般悲怆的呐喊。    我忽然想起来一句歌词:你给我的天堂其实是一片荒凉......   让我们来看一组真实的数据吧,以北京为例,有调查资料显示,80%的案源和业务掌握在20%的律师手中,目前北京律师行业两极分化严重。据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彭雪峰介绍,截至2006年10月10日,本市已有934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2万余人。问卷调查表明,近45%的律所表示面临最大的压力是案源不足,成本开支大。广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更是一语惊人:“律师已经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被视为高收入的阶层转为低收入、无保障阶层。”调查显示,多个律师因为没有接到案件而又要向律所交保险、管理费等,工资竟为负数。该主任说:“律师的收入是呈金字塔式的,高收入者处于顶端,为极少数,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律师生活艰难。”    鲁迅先生说:“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如果说今天的律师业还不能算是惨淡的话,那么,我可以肯定的说,长此以往,律师业的前景必将是惨淡凄凉的,因为这个行业正在逐步丧失它的魅力,因为这个行业正在被误读,因为公平正义正在被蹂躏和践踏,怀揣理想的有识之士被无情地推开,一张沉重的人情关系网将法律、制度和规则蚕食的千疮百孔。试想,一个没有接班人或者说只有一批比流氓还不讲规则、比街头流莺还下贱的接班人的行业,它的未来又在哪里?即便它看起来再繁荣也是一种悲哀,它的崩塌也只是时间的问题。也许,当我们还在为律师业的兴旺发达高唱赞歌的时候,它正在一步一步地走向坟墓......   我们不禁要问:是谁抛弃了青年律师?是谁玷污了法律的神圣?是谁摧毁了这个行业,是谁把律师推向了坟墓?   首先,政府的摧残。律师承担着高额的税收,管理费,却享受不到任何的社会保障。先说这管理费吧,1999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计委下发文件,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取消向律师收取的管理费。但就在这个文件出台的前一个月,河南省司法厅转发了河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联合下发的一个通知:决定向辖区的律师事务所收取“年检费”,向律师收取“注册费”。通知规定:省直所律师年审注册费每年3000元,市直所律师2500元。就在国家明令取消律师管理费之后,全国许多地方都像河南一样,开始向本辖区的律师收取律师注册费,收取的标准各地不一,有的达到了8000元。管理费改注册费,何等高明!律师又一次被近乎法盲的地方政府无情地捉弄了一番。每每遭遇这样的境地,我总能想起辛弃疾的那句:“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在他们龌龊的笑声中,法治的理想显得那么遥远,那么苍白,那么无力......再说这社会保障吧,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保障社会成员最基本的生活,所有公民都有权利获得保障。然而,我们很遗憾地看到,今天的律师(这里强调的是新律师),既没有最低工资,也没有社会保障。有人说,这律师如同妓女,都是个体户,都得交管理费,都没有社会保障,都得遵守职业道德,都得省吃俭用买几件像样的衣服以便于衣着光鲜地应酬各式各样的客人。不同的是,律师业的门槛要比做妓女高得多。如此比较,不知是律师的不幸还是妓女的不幸?只是不明白,这项本应惠及全体人民的,如同太阳般温暖的制度为何如此这般冷若冰霜地对待新律师们......前一阵子,各地都在轰轰烈烈地组织律师“送法下乡”,进行免费的、义务的法律咨询,不知您想过没有,律师是个体户,他们要靠自己养活自己,作为一个经济个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才是他们的最终目标。他们的劳动是有价值的,他们提供服务也是要支付报酬的。如此这般“义务”,律师靠什么吃饭啊?送法下乡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官员的责任,你自己去就行了,为什么要拉上律师呢?政府官员拿着纳税人的钱应该为人民群众服务啊?难道像“送法下乡”这样的普法工作你们都做不了吗?而诸位律师们,你们真的愿意这样被盘剥吗?律师有权利说不吗?对于朝不保夕的年轻律师来说,这样的义务是他们能够承受得起的吗?没有给予,只有付出,没有保障,只有义务,这难道就是政府给年轻律师搭建的平台吗?   其次,行业内部的摧残。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如今,律师靠关系办案,靠请法官吃饭,给法官送礼争取案源已经是个人所皆知的秘密。律师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十八般武艺,闪亮登场,无所不用其极。深圳中院上演了一幕又一幕法官与律师的激情表演,据消息人士透露,深圳中院一些领导目无党纪国法、带头违反法院规则。譬如,有领导把该院重大破产案件指定给与自己关系紧密的某一女律师去进行,并把律师费开到二千万元人民币;也有领导指定了多宗证券公司等超大型企业重大破产案,涉及律师费近亿元人民币。我不知道,这里的“关系紧密”究竟所指为何?不过,用以含蓄著称的中国文化来理解,应该是亲密无间了吧。这么说,女律师要想事业成功不就得卖身求案吗?这不是逼良为娼是什么啊?鄙人认为,如此蝇营狗苟之事摧残的不仅仅是法律制度的尊严,还有律师行业的竞争规则。试问,没有钱又没有色的男青年律师该买什么求案呢?若是律师行业充斥着如此肮脏的交易,那这个行业靠什么机制来培养新人呢?一个不能有效培养新人的行业除了走向坟墓还能有什么归宿呢?   最近,有位叫“张钰”的女演员在多家没网站上公开自己与导演之间的性交易录像带,声称要披露演艺圈的潜规则。有人说她是在炒作,有人说她破坏了行规。我要说,她是勇敢的,她敢于直面惨淡的演艺圈,敢于正视肮脏的交易。敢问诸位律师,有谁能有这般勇气?   律师业将去向何处?是被推向坟墓还是被拯救?它的未来如何,难以预料。我想每一个怀揣法治理想的法律人都会翘首以待......


--  作者:成长
--  发布时间:2007/5/18 1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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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