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机构要以做强做大、诚信执业、提高执业质量为目标,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原则,从强化外部监督、内部控制入手,改进对执业诚信和质量的判断
“商业贿赂已成为市场经济的一颗毒瘤!”日前,一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资深人士痛斥
中介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
面对这一顽疾,中介行业正行动起来,多从自己角度找原因,努力推动大环境的改善。
我们看到,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正在逐步发起一场抵制商业贿赂的全
面“战役”。
北京推出“一揽子”方案
北京注协目前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正在采取一揽子措施,向
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中存在的商业贿赂发起“攻击”。
“上周,我们刚刚召开了两师行业大、中、小型共计40家执业机构参加的座谈会,确定
了下一步的工作方案。”北京注协秘书长吕国祥透露。
据悉,北京注协的治理方案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调查摸底;二是自查自纠;三是整改落
实。
其中,第一阶段时间为4月下旬至5月底。将通过座谈调研、书面调研、实地调研等多种
形式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商业贿赂在行业执业领域的存在形式、手段和环节等关键点,
明确治理重点。第二阶段时间为6月至7月底。各执业机构要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具体工作
中的不当行为、内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从
深层次查找商业贿赂发生的原因和隐患。第三阶段时间为8月至10月下旬。一是各执业机构
要针对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和制定相关制度。二是
财政部门、协会将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结合群众举报信息,依法对商业贿赂案件进行认真处
理,督促各执业机构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认真查找制度和监管中的薄弱环节,研
究提出整改措施。将各项整改措施分别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责任人要总结整改效果,确保整
改措施落到实处。
山东全面反击不正当竞争
“恶性压价竞争、支付业务回扣、支付业务介绍费、非法设立分支机构、非法广告宣
传、诋毁同行”,在山东,以商业贿赂为主要问题的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被全面禁止。
日前,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向行业不正当竞争全面“宣战”。具体措施包括:设立监
督举报电话,鼓励检举揭发和社会监督,分别依照规定处理,并将通过协会网站定期或不定
期公示违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
其中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经调查核实,
协会将向有关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法提出行政和司法建议。
“及时纠正错误才是对行业健康负责任的表现,因此我们鼓励一切组织和个人对行业不
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山东省注协秘书长侯本领表示,山东省注协正式发布了《山东省
注协关于禁止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协会将建立行业竞
争秩序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对查实的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业惩戒,情节严重
需要行政处罚的移交省财政厅有关部门处理。对外地来鲁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
构,如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协会将对其社会公开谴责,并通报其所在地行业协会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建议给予行业惩戒。
商业贿赂四种主要表现
“商业贿赂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指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注册
资产评估师行业来讲,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四类。一是以招标方为主体的权力部
门和以客户为主体的企业,利用手中的权力向执业机构索贿的行为;二是执业机构在承揽客
户、取得业务过程中,按其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以现金回扣、实物回扣和提供培训旅游等方
式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三是在执业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但执业机构为了继续保持
业务关系,或有意避重就轻,或有意不予披露,或被迫出具不实报告,以博取客户满意或认
可等出卖专业准则的行为;四是在执业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客户不予调整或不同意执业机
构披露,对相关执业人员给与现金、购物卡、贵重礼品等行贿行为。
产生商业贿赂的原因
对于商业贿赂产生的原因,该人士认为,有行业所处大环境的因素,也有个被事务所为
求利益不择手段的因素,从中介行业来讲一定要坚决抵制。具体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是行业竞争压力过大。近年来,由于国际、国内会计市场进入不对等造成国内许多大
业务、大市场由国际会计公司占据,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国内所不得不采取“变通”
的手段维持生存。
二是市场发展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由于信息不对称、行业垄断、行政权力集中、部门
分割、地区封闭等,导致属于卖方市场的两师行业处于弱势群体,形成“权钱交易”。
三是制度不完善,委托程序不科学,给商业贿赂打开了方便之门。
四是产品特殊。两师行业以出具各种专业报告为产品,该产品质量、标准不够明确,检
验质量的可操作性不强。很难用常规的方法判断产品优劣,使商业贿赂有机可乘。
五是缺乏严格的监督机制。企业与权力部门掌握着选择执业机构的“生杀大权”,而我
国现行的监督机制对这种权力的监督十分乏力,造成“寻租”和索贿等丑恶现象的出现。
解决商业贿赂的“良药”
面对现实,如何根治商业贿赂,另一业内资深人士给出了三剂“药方”。
首先,国家要从社会大环境治理商业贿赂,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商业贿赂
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建立适合我国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加大从
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力度;增强招投标和企业选择执业机构过程的透明性、竞争的公平
性、监督的公开性,营造公平执业的环境。
其次,执业机构要以做强做大、诚信执业、提高执业质量为目标,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原则,从强化外部监督、内部控制入手,改进对执业诚信和质量的判断,使之科学
化、现代化,与客户建立一种在市场经济中互相需要、互相补充的和平和谐的委托、受委托
关系;找准市场定位,实现差异化经营,减缓竞争强度;加强宣传,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气
候,以中央大力宣传“八荣八耻”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契机,突出宣传“以诚实守信
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再次,协会要加大治理力度,深入研究商业贿赂在两师行业中的表现形式、根源和危
害,将治理商业贿赂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之中,通过制定行业“公约”和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定
期检查、抽查、处罚等手段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出现。
(卜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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