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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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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保险课堂一

1楼
AIA平常心 发表于:2005/11/15 23:22:55
精华帖子,目前你无权浏览!
2楼
海儿 发表于:2005/11/15 23:35:07

学习ing...

谢谢啦

3楼
飞天云 发表于:2005/11/16 8: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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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点 发表于:2005/11/17 10:07:13
又长知识啦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5楼
gdlijuan 发表于:2005/11/28 18:57:52

楼主和大家分享的保险很不错!我们现在就应该拥有自己的一份保障计划!能够拥有自己的一份保险,在当今的社会上已经是一个时尚了!当然时尚一词说得有点太虚了!我们不为我们的自己着想,也得为我们的家人着想!因为我们都是实实在在的普通人,我们谁也不能预测我们自己的将来,也不知将来会发生什么!一旦发生万一或意外,我们的家人精神受到打击是不能弥补的,但最起码我们可以在物质上给与他们一些安慰!

这是我对保险的一点见解!如果各位有对保险感兴趣的,或者是想进一步了解的,我愿意和大家一起探讨!我的QQ:105587912一定要注明是我的校友!谢谢!

6楼
今夜无眠 发表于:2005/11/28 20:41:20

平安时,锦上添花;

遇难时,雪中送炭

本人曾在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有同行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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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爱心 发表于:2005/11/29 2:02:51

嗯,想问一个问题.

保险员是按营业额提成,那保险员的的上级领导是否也会提呢.

8楼
AIA平常心 发表于:2005/11/29 10:09:28
以下是引用爱心在2005-11-29 2:02:51的发言:

嗯,想问一个问题.

保险员是按营业额提成,那保险员的的上级领导是否也会提呢.

这个问题提得挺好!

首先,中国保险行业目前采用得是保险代人制度,保险公司与员工是员工代理公司产品关系,公司按照代理人的业绩发放佣金,代理合同上规定无底薪(代理人加入公司的前6个月有绩效津贴,各家保险公司的津贴高低弱有不同);

其次,每个代理人入职保险公司时都有一个引荐人,也就是自己的业务主管(有晋升要求),代理人在入职前6个月做出业绩时,保险公司会发放管理佣金与其业务主管,以后按照团队业绩高低,管理佣金计算比例不同.

9楼
AIA平常心 发表于:2005/11/29 11:29:21
续:
四、什么是如实告知义务?违反告知义务有怎样的后果?

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有关保险标的重要情况,如实向保险公司陈述、申报或声明的义务。法律之所以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因为只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而保险公司一般只是依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或保险费率水平。因此,违反告知义务,投保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我国《保险法》规定:〈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五、中国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国保监会是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依法对保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1)审批保险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2)监督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资金运用状况,查处保险公司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3)制订、修订或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进行监管:(4)查处和取缔非法保险机构以及非法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应当指出的是,中国保监会履行的是一种对保险业的行政管理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来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保险消费者即广大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纠纷,中国保监会没有直接裁判的权力。

六、什么是现金价值?为什么投保人在交足两年保费时解除合同要退还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概率来确定保险费率,事故发生概率高则保险费率高,反之则保险费率低。但在寿险当中,由于交费期一般比较长,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将越来越高,保险费率也必然逐渐上升直到接近100%,这样的费率,不仅投保人难以承受,而且保险也已经失去意义了。为此,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 "均衡保费"的办法,通过数学计算将投保人需要交纳的全部保费在整个交费期内均摊,使投保人每期交纳的保费都相同,被保险人年轻时,死亡概率低,投保人交纳的保费比实际需要的多,多交的保费将由保险公司逐年积累:被保险人年老时,死亡概率高,投保人当期交纳的保费不足以支付当期赔款,不足的部分将正好由被保险人年轻时多交的保费予以弥补。这部分多交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每年滚存累积起来,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当于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一种储蓄。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0楼
爱心 发表于:2005/11/29 12:45:09
以下是引用AIA平常心在2005-11-29 10:09:28的发言:

这个问题提得挺好!

首先,中国保险行业目前采用得是保险代人制度,保险公司与员工是员工代理公司产品关系,公司按照代理人的业绩发放佣金,代理合同上规定无底薪(代理人加入公司的前6个月有绩效津贴,各家保险公司的津贴高低弱有不同);

其次,每个代理人入职保险公司时都有一个引荐人,也就是自己的业务主管(有晋升要求),代理人在入职前6个月做出业绩时,保险公司会发放管理佣金与其业务主管,以后按照团队业绩高低,管理佣金计算比例不同.

谢谢平常心的回答.

还有问题.

如果一个人组建一个团队,那么,是否是这个团队每个成员的业务收入都要按一定的比例提成予他,只是入职6个月前后的管理佣金会有所不同.

此外,按按你所说,每个人进入这个行业都要有一个引荐人,那么,如果这个引荐人不是团队的领导,是否被引荐人的业务收入每被多人提成.

问题有些多,不好意思.只因为最近有人引荐一个朋友做保险代理人,所以想到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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