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鉴于原《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的部分规定让广大考生与监考老师难以理解,以及在实际的考试中按《规则》执行时所遇到的问题,特提出《规则》(讨论稿)
修改一:
因《规则》下列规定前后冲突(请注意粗体划线部分):
一、考生守则
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30开始)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即上午9:15分)后,禁止入场。考试全过程中,即9:00至11:00,考生不得中途离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
与
二、 违规处理规则
(参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制定)
1、考生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
……
(6)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解释:《规则》中处理规则之规定不严密在于:《规则》“违规处理规则”之第1条第(6)项可以理解为,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后在考试过程中离开考场的其考试成绩有效。
而在实际的监考过程中,部分学校的部分监考老师,对无论何种理由、无论是否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而离开考室的,均判定为考生的违纪行为,其考试成绩按0分计算!
因考试中途不允许考生离开考室上厕所实属有违基本人伦、剥夺考生基本人权的野蛮行径!为了体现对广大考生基本人权的尊重,符合共建和谐社会的新时代精神的基本要求,为此特提出《规则》(讨论稿)并公示以征求广大考生意见。
《规则》(讨论稿)修改方案一如下:
一、考生守则
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30开始)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即上午9:15分)后,禁止入场。考试全过程中,即9:00至11:00,考生在征得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后可以中途离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
《规则》(讨论稿)修改方案二如下:
一、考生守则
1、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30开始)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即上午9:15分)后,禁止入场。考试全过程中,即9:00至11:00,考生不得中途离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护照等),及马桶(或其它可以在考室内就地解决“方便”问题的用具),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
二、 违规处理规则
(参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制定)
1、考生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
……
(6) 无论是否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此处略去N字)
北京市XXX委员会
2006年X月X日
及马桶(或其它可以在考室内就地解决“方便”问题的用具),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
呵呵,越来越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