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老师的评语里面有一个看不懂,请教下大家。 评语4.第一次出现“《制度》”时,要用括号形式说明其所代表的内容,便于读者理解。下面是我论文涉及到老师所说的。请大家帮我指点下,最好帮我改过来,谢谢! (4) 对待摊费用、开办费及待处理财产损益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定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对那些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如待摊费用、开办费及待处理财产损益等,就不能再作为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而只能计入当期损益,否则就会高估企业的资产价值。《制度》第19条规定:待摊费用应按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费用,不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制度》要求企业不再设置“开办费”科目,第50条规定,企业筹集期发生的费用“待企业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对于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制度》规定,无论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均应冲减净资产并在年末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列示于资产方。事实上,《制度》中这样规定,就是要求企业提前确认费用,以防止高估企业资产。 (5) 对或有事项的处理。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需通过未来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制度》第141条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列示。第145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第146条规定,企业一般不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或有资产。对或有事项的处理作这样的要求,确认或有负债而不披露可能的或有资产,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同时也能让使用者更好的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全貌,掌握企业可能发生的财务状况,以作出正确的决策。 (6) 收入的确认标准。《制度》第85条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关联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确认为收入,否则即使已经发出商品,或者即使已经收到价款,也不能确认为收入。 我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在备抵法下,如何正确地估计每一个会计期间的坏账损失数,是采用这种方法的关键。①销货百分比法,这一方法是以本期销货总额或赊销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由于坏账仅和当期因赊销而发生的应收账款有关,与当期的现销无关,因而采用赊销总额为基础估计坏账更为合理。但由于各赊销项目收账期间长短不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相差很大,笼统地按一个百分比计提坏账准备不尽合理。因此,我国不采用这一方法。②账龄分析法,它是根据各应收账款账龄的长短来估计坏账。理论上讲,应收账款被拖欠的期限越长,客户的信用级别越低,以至偿债能力越差,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利用账龄分析表所提供的信息来确定坏账准备金额。账龄分析法较实用,能直接表明应收账款的估计可变现金额。但这种方法并没有将坏账损失反映于其应属的会计期间。也就是说,坏账损失将和与其相应的营业收入分别在每个不同的会计期间入账,从而使各期的收益计算不够准确。③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是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来估计坏账损失,确定应计入“备抵坏账”科目的数额。当“备抵坏账”尚有余额时,本期应计提数实际等于期末应收账款所提坏账准备总额减去备抵坏账科目余额所得的数额。这一方法同账龄分析法原理相同,同是按应收账款的余额来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所不同的是,出于简便而利用一个综合的百分比来进行估计。从这一意义上讲,应收账款百分比法是账龄分析法的一种特殊形式。两者都能较真实地反映坏账风险及其损失,但由于应收账款百分比法应用起来较简便,因而我国主要运用这一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比例3—5‰。 我的评语:【评语内容】 1.稳健性原则消极一面不要出现在文章的开头。 2.关于稳健性原则代表性三个观点,前两种没有说明其出处。 3.“(三)稳健性原则的地位、作用和意义”一段,没有说明该原则在会计原则体系中的地位。 4.第一次出现“FASB”以及“《制度》”时,要用括号形式说明其所代表的内容,便于读者理解。 5.“我国现阶段并不存在适合适度稳健原则生存的土壤”这种结论过于武断了。请参见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6.《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停止使用,请举新的会计法规的例子。 成绩:及格 大家怎么看老师给的评语,是按老师给的评语改行吗?老师对我的内容没说什么,只是挑错,我对自己的内容都不怎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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