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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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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专题讨论贴】郑渊洁提倡结婚证设有效期 到期不续约即为离婚

1楼
我心飞扬 发表于:2006/10/27 13:28:10
   近日,一项大胆而富有创意的调查在网上出现,这项题为“是否该给结婚证设‘有效期’”的网络调查一经现身,即引来数千网友纷纷评论,该项调查也迅速成为所载网站的热点点击栏目。
  
  郑渊洁:“有效期”可让离婚率下降
  
  给结婚证设置“有效期”的说法始出自“童话大王”郑渊洁的博客中,10月19日,他发表了“让离婚率大幅下降的唯一办法是给结婚证增加有效期”一文。他认为:“几乎所有证件都有有效期,比如驾驶证、会计证、律师证、记者证、护照、身份证。唯独结婚证没有有效期。按说,没有有效期的证件是无效证件。终身制证件严格说不是证件。假设我们给结婚证增加了有效期,到期双方自愿续约,我们的离婚率将大幅下降,甚至杜绝。”
  
  “有效期”: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有了“有效期”,婚姻就会有保障吗?这项网络调查中,32.23%的人不支持;64.58%的人觉得“有效期”不能阻止离婚,只有13.21%的人认为能阻止离婚;要不要为自己的结婚证加“有效期”?27.9%的人“不同意且无需理由”,而34.5%的人认为很有道理,同意加上“有效期”。
  
  以未婚女士小曹为代表的支持者们认为,就像身份证一样,设“10年、20年、终身”这样的有效期,到期自行失效,不存在离婚,也可以减少为离婚打官司的麻烦。另一已婚女士告诉记者,既然是一份人性化的合同,也可以有“有效期”,这样一部分人也不用再为婚姻不幸福痛苦,另一部分人不再为另一半出轨而烦恼,但不续签的一方要付出比离婚更大的经济代价为补偿,这样也挺好。
  
  反对者们认为:“结婚证加上有效期,就等于感情的有效期,责任的有效期,爱情的有效期,亲情的有效期,那么,等你孩子生下来也给你办个有效期,等有效期一过,孩子想要再认你的时候就续约。这样岂不是乱套了?”“你们两个人倒是有效期满截止了,那孩子怎么办?还是想办法一辈子和原配过好,这可是几千年老祖宗留下来的真经!”本报记者 要露滋 田永丽
[此贴子已经被深呼吸:)于2006-11-1 20:25:05编辑过]
2楼
乐天 发表于:2006/10/27 14:20:00
精华帖子,目前你无权浏览!
3楼
connieli 发表于:2006/10/28 21:22:39
婚姻可以定有效期?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4楼
乐天 发表于:2006/10/29 16:52:49
是啊
偶觉得可以
因为
现在父母也开始需要上岗证了呢
5楼
connieli 发表于:2006/10/29 17:23:21
婚姻是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的,这么说俩人的感情也可以定个有效期?
难以接受。
6楼
connieli 发表于:2006/10/29 17:24:33
以下是引用乐天在2006-10-29 16:52:49的发言:
是啊
偶觉得可以
因为
现在父母也开始需要上岗证了呢

上岗证是为做一个合格的父母而准备的
与上面的话题不能相提并论吧
7楼
我就是初恋 发表于:2006/10/29 20:23:54
婚姻涉及的东西太多了,不仅只是感情一方面啊
如果说要设立有效期,并为有效期后的不续约行为制定了各种“惩戒”条件的话,那和离婚有什么不同?如果不设立这种条件,由婚姻而产生的各种权利责任义务该如何继续下去?比如孩子,比如婚期内一方失去了劳动能力,比如得到了巨额财富,比如一方出了轨对另一方造成了伤害,这些的划分是不是还是和现行的婚姻法的规定相同?如果都相同,制定这个有效期的意义是什么?只是为了免去办离婚的“麻烦”、降低所谓的“离婚率”吗?离婚率统计出来的作用是什么?结婚证这个证件它不仅只是一种身份的或者某种技能的象征,不能够用那种标准来衡量它是否有效。
8楼
乐天 发表于:2006/10/29 23:14:32
以下是引用connieli在2006-10-29 17:24:33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乐天在2006-10-29 16:52:49的发言:
是啊
偶觉得可以
因为
现在父母也开始需要上岗证了呢

上岗证是为做一个合格的父母而准备的
与上面的话题不能相提并论吧

对啊
所以说
结婚不是为人父母的充分条件,就是说虽然有人结婚了但是不一定就是合格的父母,甚至可以说一大部分不是合格的父母。这个定义是说父母的任务不是只在于生孩子,而更重要的是养孩子,这个养孩子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现在够格的父母太少了。
同样,结婚也一样,结婚其实就是一种合同,《婚姻法》在意义上和《合同法》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
那么,作为法律来说,本身就不应该把道德考虑进去,法律和道德是两个概念是两回事。因此,结婚本身就是应该有期限的。没有无期限的合同也没有永恒的婚姻,所谓永恒的婚姻是从道德方面考虑的,这是和法律相违背的。法律只是保证当事人的公平,而不受道德的约束。
这样说来,结婚了并不一定要生活一辈子,不理想的婚姻也许会毁了两个人或者更多的人的生活。
可是,一旦结婚证具有有效期,那么无论男人和女人都有了更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去维护和经营自己的婚姻和生活。这样以来,大家都是对方的客户,都应该尊重对方和爱护对方,都拥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一旦一方不能够履行合同,那么可以起诉对方,并且到期不在续约,这样大家可以轻松解决问题吗?
至于孩子,这本身就是婚姻的副产品,作为公司倒闭,子公司自然要受到牵连,因此,只能从法律角度解决,在法律的约束下提供更多的温情关怀就好了。
但是,不能为了子公司的发展,而母公司不宣布破产保护,这是对母公司的不公平,是不合法也不符合道德观的。

因此,婚姻的有效期,是可行的。
这样,女人就减少了随便交男朋友的机会,男人也不能随便交女朋友,大家可以更加慎重选择婚姻。
因为如果在婚前有过其他的行为,会直接影响婚姻,因为公司重组过程中有可能翻老帐来解除合同。
本人觉得,这样以来,在严格法律约束下,大家的行为会有所收敛,生活会更加美好。

9楼
乐天 发表于:2006/10/29 23:22:27
以下是引用我就是初恋在2006-10-29 20:23:54的发言:
婚姻涉及的东西太多了,不仅只是感情一方面啊
如果说要设立有效期,并为有效期后的不续约行为制定了各种“惩戒”条件的话,那和离婚有什么不同?如果不设立这种条件,由婚姻而产生的各种权利责任义务该如何继续下去?比如孩子,比如婚期内一方失去了劳动能力,比如得到了巨额财富,比如一方出了轨对另一方造成了伤害,这些的划分是不是还是和现行的婚姻法的规定相同?如果都相同,制定这个有效期的意义是什么?只是为了免去办离婚的“麻烦”、降低所谓的“离婚率”吗?离婚率统计出来的作用是什么?结婚证这个证件它不仅只是一种身份的或者某种技能的象征,不能够用那种标准来衡量它是否有效。

1。对于有效期后的不续行为,可以写在结婚条件中解决。这和离婚是不同的,离婚是非正常结束合同;而如果有有效期的话,是我们可以预料到的,应该提前做准备的。
2。在有效期内有义务,过了有效期自然就没有责任和义务了,这很明白的事情。
3。婚内的问题,至少可以按现行法律解决,这很好说啊。比如工人在有效期内工伤,自然按正常程序解决。
4。得到了巨额财富,在有效期内自然平分啊。
5。出轨了对对方造成的伤害,按现有法律解决,这个与有效期没有关系哈。
6。是有意义的,在有效期基本和现行法律相同,不同的是到期自然责任和义务消失。
7。其实结婚证就是合同,因为本质上都是当事人认同的情况下合法的约定,承担责任和义务。
所谓不同,那是历史道德造成的,与法律无关。
实际上,在离婚的夫妻中,大多数双方都是不道德的,这一点说明当前的法律并没有多少好处。

10楼
我就是初恋 发表于:2006/10/30 11:08:39
有了有效期会更慎重的选择另一半?
我觉得可能会更草率
反正不合适到期就自动解除合同了
不用离婚那么麻烦
11楼
我就是初恋 发表于:2006/10/30 11:10:24
但是
这个对同性恋也许倒是个“福音”
12楼
乐天 发表于:2006/10/30 12:39:27
以下是引用我就是初恋在2006-10-30 11:08:39的发言:
有了有效期会更慎重的选择另一半?
我觉得可能会更草率
反正不合适到期就自动解除合同了
不用离婚那么麻烦

对啊
这才是公平的嘛
如果女人觉得自己潜意识吃亏的话
那就要慎重选择、为自己负责
同时
也不要给没有把握长期相守男人的机会

13楼
乐天 发表于:2006/10/30 12:42:27
同性恋也是恋爱的一种
好象也没有倾向对他们有利
相反
这个社会目前还缺少很多宽容
有人说
在目前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我们这代107:100,我们下一代或者略小的111:100,到2020年可能达到119:100这个最高值)
如果男同性恋人数如果迅速增加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社会上男女不均造成的灾难
14楼
不吃草的羊 发表于:2006/10/30 13:06:31
乐天的感情有效期是多久?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潜意识里就缺乏对婚姻的安全感和责任感~
15楼
紫晶冰 发表于:2006/10/30 15:03:14
我觉得两个人如有心在一起,有没有有效期都没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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